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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野草莓和月见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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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好好还没有完全断奶,舞仓他们还得继续去给花花送补给。好好又有了萨莎的照顾,他们在领地也不至于像以往那般束手束脚。

花花与萨莎初次相识,便相见恨晚。或许是二者身上都散发着母性的光辉,花花见萨莎第一眼,就亲切地称赞:“萨莎?一听名字就知道你又温柔又贤淑,小好好跟着你,我这悬着的心可算能落下来了。”

舞仓用复杂的神情看着她俩:“光听名字就能知道这么多?”

李生生也在一旁怪叫:“温柔?贤淑?花花你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。”

萨莎懒得搭理他们:“你们两个大老粗懂什么?该干嘛干嘛去!”

四只小奶狗都争抢着要和小好好玩,小好好害怕的一直朝他们哈气,强行摆出威慑的架子,吓得四只小狗一连串的跑。似乎是脑袋上那一撮黑毛激发了他骨子里的奶牛猫基因,小好好也颇有心机,趁着小狗们在前面跑,他在背后暗中张牙舞爪的搞偷袭。

花花宠溺的看着孩子们,萨莎笑不出来了,她已经能在小好好身上看到故人之姿,她可不能让好好成为李生生他们那样吊儿郎当的猫。

舞仓和李生生知趣地离开,他们不经意间看向湖中心,那里波光粼粼,微风拂过,荡起微微水波。

黑天鹅夫妇紧跟在一只羽翼未丰的小鹅崽后面,他们相互依偎着,对小崽子无比珍视。从李生生偷鹅蛋那天起,他们护着蛋寸步不离,才留下这棵独苗。

“抹布,我现在觉得,幸好我们留了一颗蛋。”

“嗯。”

两只猫走走停停,打打闹闹,不知不觉绕到教学楼后面的小花坛。花坛是用砖块围起来的,大概有三米来长,里面种了许多波斯菊,还有零星一两枝月季。

李生生一跃而上,他的破坏瘾上来了,扑倒五颜六色的菊花里,压倒了一片又一片花丛,把花朵们蹂躏得七零八落。

“又犯病了?”舞仓无语极了,他跳上来刚想制止李生生,突然闻到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。

舞仓顺着气味的指引走到花坛的尽头,这是教学楼的死角,阴暗潮湿,太阳光常年不会光顾。松软黑褐的泥土里长着一根细细长长软趴趴的藤蔓,藤蔓蜿蜒出许多圆润的三出复叶,下面藏着几颗红彤彤的野草莓。

舞仓看着草莓看得出神,李生生喊了他好几声他才有反应。他再看向李生生,这家伙嘴角一圈白毛全都被染的红红的,整只猫看起来更神经了。

“酸酸甜甜的,有点扎嘴。”李生生嚼了嚼,“抹布,你愣什么神呢?怎么不吃?”

“这就吃。”

舞仓不是不想吃,他舍不得吃。

以前普福大姊一得空总会偷溜出去,给他们几个搜罗好吃的,最常带回来的就是草莓。因为附近有人家种,他们便光明正大的偷吃,老头子不管他们几个,把蒲扇扣在脸上,全当没看见。他们每只猫的嘴巴一周都红的跟猴屁股似的,兄弟姐妹几个相互看着彼此哈哈大笑。

那段时光太过美好,舞仓一看到野草莓瞬间就想到了最年长的姐姐。以前都是姐姐带给他吃,这次他终于找到草莓了,可是却再也见不到姐姐了。

“舞仓,你是哭了吗?”

“是果子太酸了。”

“哈哈你真倒霉!”李生生无情的嘲笑道。

舞仓也不和他吵,自嘲地笑笑,“是啊,我一直都挺倒霉的。我们带些回去给花花她们吧。”

他们用牙薅了几根带草莓的藤蔓拉扯着回去了,沥沥拉拉弄的周围都是土。没有猫注意到翻新出来的泥土里隐约露出一截白骨,上面还粘连着些许猫毛。

萨莎和花花相谈甚欢,交流之际,她把好好揽在怀里,培养他稳稳当当的性子,当一只优雅的猫。

“听说好好是那俩捡回来的,你这四个崽既然是自己生的,他们的爸爸呢?”

“他……”花花的笑容僵在脸上,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。

萨莎赶紧认错,“我随口一问,不知道冒犯到了姐姐……”

“没事,”花花和善地笑笑,“我已经不在乎了,况且没什么不能说的,不过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罢了。”

花花原本是住在城郊一个较为发达的小村庄的一只流浪的土狗。她的妈妈就在村里流浪,她和姐姐弟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。

妈妈常跟她说,等你以后想找伴侣的时候,就找同村的流浪狗。那些市里来的狗,不是心眼子多,就是一肚子花花肠子,总不能伴你长久,和你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土狗才是良配。

花花对妈妈的话深信不疑,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,知道妈妈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。她和同村的狗玩的都是极好的,一到发情期那些狗都争先恐后地围着她的屁股后面转,说她是村花都不为过。

今年的暑假是难遇的酷暑,村里种了很多杨树,唯独村东头种了一棵高大的合欢树。合欢最是招虫,夏日里蝉鸣不断,蚊蝇小蛾都被吸引过去,虽然那里的绒花开的又香又艳,但花花平日并不会踏足此地。

合欢树下有间带院子的小土房,以前住着一个爱听收音机,养了很多猫的老头子,自从他过世之后,那院落便荒废了。直到今年夏天从城里来了几个陌生人,自称那里为老宅,一说是来缅怀旧人,体验乡土民情。

陌生人有三人一狗,一对中年夫妇带着他们刚上高中的小儿子,另外还有一条纯种的金毛犬,他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叫做莱恩。

往年节假日村里经常会来一些城里的狗,花花他们早就习以为常,不过他们总是端着财大气粗,狗仗人势的架子,花花从不正眼瞧他们。听说这个莱恩与众不同,他对谁都很温文尔雅,对谁都既礼貌又绅士,他仿佛永远那么无忧无虑,让花花忍不住对他产生了无尽的遐想。

花花趁着夜色,悄悄地站在人家院子门口扒头。院子里那家人正在户外烧烤,空气中始终弥漫着一股让狗流口水的肉香。莱恩吐着舌头,大尾巴向上摇着,热情地在家人身边来回穿梭,企图自己也能帮上点忙。

他长得也不过如此,花花不禁有些失望。

正当他准备离开之际,有什么东西的脚步声从后面跟了上来,她吓得一激灵,猛地回头,是莱恩。

莱恩热情地邀请她一同来吃烤肉,花花就这么鬼使神差地同意了。那家人待她很好,对她和莱恩一视同仁,花花也吃上了狗生以来从未享用过的美食。莱恩毫不嫌弃她狼吞虎咽的模样,甚至还满脸期待地看着她,让她慢点吃。

花花一下就被打动了,他似乎真的和别的城里狗不一样。之后的日子花花带着莱恩走街串巷,带他去瞧田里的癞蛤蟆,去湖边捉屁股会发光的萤火虫,一起爬上高高的土坡看月亮……

“莱恩,你会走吗?”假期将至,花花很是担忧。

“亲爱的,也许会也许不会,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你不用想那么多,我们需要做的是珍惜当下的时光,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秒。我能做到的只有在我的身边,你不会流泪,你会永远快乐。”

月上树梢,蛐蛐蝈蝈编织锣鼓声响,合欢树下吱吱呀呀,绒花散发出浓郁甜腻的味道,像一片片羽毛似的轻轻飘落在他们的身上。

一切如常,莱恩的腿不知在哪里擦伤了,他说,听说月见草可以治伤,你愿意为我采来吗?

花花围着村子找了许久,她又跑到田间地头,田地一望无际,一眼望不到头,直到天黑她才找到一小团月见草。月见草只在夜晚盛开,它们开着淡粉的圆瓣小花,清香宜人。

等到花花回到小小的院落,那里已是人去楼空,听村里的其他好朋狗说,莱恩他们上午便离开了。

花花叼着小小的月见草,嗅着莱恩余留下来的味道,不顾一切的追了上去。她的妈妈仿佛知道些什么,又或者也经历过什么,站在村口,悲伤地望着女儿离去的方向。

花花一晚上跑了二十公里,粗粝的沥青路滚烫滚烫的,她的肉垫都在隐隐渗血。她很疲累,但是见到莱恩的那一刻是无以言表的喜悦,她疯狂地在这座别墅前面挠门嚎叫,等来的却是这家主人的谩骂。

“我有了你的宝宝!”

莱恩站在门口并未再踏出一步,他静静地看着花花,心虚地回到了屋里。

大门“嘭”的一声关上了,花花才明白,原来他们都是一样的,自己才是最傻的。如果她当初听妈妈的话就好了。

月见草早已打蔫,花花落寞地将其丢弃在一旁。她的体力消耗殆尽,作为一只普通的土狗,她是如何也做不到离开家跑这么远的,是那极其渺茫的一丝希望支撑着她不断前行,如今希望没了,她真的没力气了。后来她四处流浪,最终在大学城定居。

月见草的花语是默默的爱,守护与陪伴。莱恩在她的心上扎上一颗无形的刺,让她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笑话,原来都不过是少女的一厢情愿。

萨莎没想到花花有这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,不禁问道:“你还会去看他吗?”

花花平静地摇摇头,“过往之事不可追,我们本就云泥之别,我不恨他;但就他的欺骗与绝情,我也不会原谅他。不可否认的是,他的确带我度过了狗生中最快乐的日子。”

舞仓和李生生叼着草莓回来了,他们只赶上听了个尾巴,云里雾里的,也没在意。花花和萨莎看着他们两个红彤彤的嘴巴忍俊不禁,小好好跟听懂了似的,也跟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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